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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户口离婚流程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集体户口离婚手续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集体户离婚的程序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程序吧。 1、起诉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第二步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2、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因此协议离婚中户口本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集体户口,就需要去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单页(类似于卡片的户口),并带上其他证件,再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至于集体户口单页如何领取,由于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具体可咨询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二、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集体户口离婚手续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成都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成都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法律主观: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成都离婚房产过户有哪些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流程:1。网上签约,上传房管局和税务凭证的网上审核数据;2、房管局。税务凭证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短信给买卖双方;3、发送文件;现场出具《受理表》;交易手续费支付通知书;支付通知书;维修资金表;4、1小时后支付;5、当日取证非网上申请流程;1、网上签约;2、房管局审核;3、提交文件;4、税务局审核完毕后,短信通知买卖双方;5、买卖双方到税务大厅打印《支付通知书》;6、支付。7、取证费用:房屋登记费为80元/宗,非550元/宗。费用: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费用为10元/本。房地产转让费: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2元,现有住房每平方米4元。非住宅按成交价格的0.5%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5万元。新建商品房转让费由转让方缴纳,现有住房和非住房转让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承担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