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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学在哪里办理积分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一、成都积分入学流程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二、成都积分入学条件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入学?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第85条,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外来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在哪里拿
成都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在哪里拿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在哪里拿,希望大家喜欢。
成都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在哪里拿
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现场获取。
前置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现场打印);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申报时间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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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积分怎么办理
成都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以下为大家整理了成都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积分申请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最新消息:
1、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rkb.chengdu.gov.cn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积分申请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成都市入户积分申请表在哪里领取
成都市入户积分申请表在哪里领取?请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可在网上下载申报单,也可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申请积分入户还需要哪些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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