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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已经统一,电话: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12345市长公开电话)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等服务,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一、个人业务咨询
个人业务咨询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资料咨询。
二、单位业务咨询
单位业务咨询主要包括网上政务大厅系统的操作指导及咨询服务。
三、其他相关服务
接听、接收、答复、转办、催办、回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的投诉、建议及其他诉求。
扩展资料: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的查询类型:
一、公积金政策查询
提供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
二、贷款资格及额度查询
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和可贷额度查询
三、业务指南
提供各类业务和操作流程帮助
四、个人账号查询
输入个人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账户余额
五、缴存范围及比例查询
缴存范围、对象,缴存基数及比例咨询
六、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地址及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成都补办护照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补办需要材料:
1、近期免冠照一张、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在居住地补办则还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补办流程:
1、护照持有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办,填写相应申请表
提醒: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方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天。
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大厅
1、高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咨询电话:86374457
2、天府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左侧楼,咨询电话:86409519
3、锦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原锦江区政府所在地)咨询电话:84550530
4、青羊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羊区北较场西路3号(宁夏街路口)咨询电话:86115271
5、金牛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咨询电话:87707285
6、武侯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新政务中心二层四区,咨询电话:028-96166
7、成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成华区秀苑路16号(成华公安分局侧)咨询电话:86406455
8、龙泉驿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一楼A区,咨询电话:84882862
9、青白江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大厅,咨询电话:83680028
10、新都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大厅A区,咨询电话:83932922
11、温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咨询电话:82711742
12、双流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号,咨询电话:85807093
13、简阳市出入境接待大厅: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人民路466号,咨询电话:27229381
14、都江堰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都江堰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61929039
15、彭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北路58号(彭州市公安局大门侧),咨询电话:83875614
16、邛崃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咨询电话:88740681
17、崇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崇州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82211260
18、郫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郫县郫筒镇东大街347号,咨询电话:87886669
19、金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政府综合大楼,咨询电话:84925031
20、新津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43号新津县公安局大门旁,咨询电话:82530370
21、大邑县出入境接待大厅: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咨询电话:88212133
22、蒲江县出入境接待大厅: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咨询电话:88551201
三、延时服务业务范围:
1、普通护照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申请;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
3、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取证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行证】即可获取成都市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线上预约入口、各区办证地点及电话。
成都户籍办理身份证电话号码查询
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8-8640755办理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认证中心收集人像。1、将我的户口簿提交到认证窗口。2、窗口警察审核认证程序。3、合格:缴纳相应费用,领取《认证通知书》。不合格:主办方负责告知原因领取居民身份证:1。根据取证时间,持《认证通知书》到办理证件的地点。2、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