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2. 成都新生儿入户条件
  3. 成都新生儿入户办理申请条件
  4. 成都新生儿落户政策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关于办理新生儿的入户手续的问题,如果你们决定将孩子的户口上在新都,那么你们当初办理的准生证应该是新都区当地镇计生办出具的,具体步骤如下:1.婴儿出生后,由村(社区)妇女主任在准生证上签字。2.然后带齐婴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镇计生办盖章。3.带齐上述证件直接到区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你们是违法生育,那么将接受处罚,非婚是15825元,二胎31650元.然后由镇计生办出具发票和联系单,再带齐以上证件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拓展资料】

购房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简单来说,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去迁入地管辖派出所办理,携带商品房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即可。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带上买房的手续和缴费证明去办理即可。

郊区户口迁移的要求会高一些,有的区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才可以迁移。

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一、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7、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夫妻投靠迁入: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结婚证;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成都新生儿入户条件

国内出生婴儿登记

前置条件: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婚生子女应当有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手续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3、可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父母双方应在本市无房。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3、可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成都新生儿入户办理申请条件

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

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注意事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

成都新生儿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新生儿能落户集体户吗成都新生儿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将户口落户集体户的。但是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对新生儿落户问题,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户口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二)》(成公防〔2010〕2号)规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人员新生子女入户问题: 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2、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家庭户的,新生子女入家庭户; 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单位集体户; 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如果夫妻二人,一人为集体户,一人为家庭户,新生儿只能入家庭户一方。而不能落在集体户上。二、新生儿落户材料申报出生登记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或集体户首页,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新生儿作为国家未来的主体,国家在一些政策上也是有规定的,那么新生儿落户政策有哪些呢?新生儿在落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国家政策及落户手续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复印店老板都懂)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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