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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租房怎么积分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在天津市购房居住①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②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③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④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次,每次积6分。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自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充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积分。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附有违法建筑等)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多套住房不累计加分;同一时段内,租房和购房居住不重复积分。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区社会保险分中心自助设备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带红色章)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无需盖章)。
积分落户的条件有?
1、申请积分落户的人群年龄在要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申请者必须身体健康。
3、申请者要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申请者在自己所在的城市办理的有居住证并且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
5、申请者没有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
6、申请者没有参加过国家所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没有劳动改造和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北京积分落户租房怎么算积分
法律分析:官方给的积分模拟计算工具
一、由于是自己手工填写,系统根据你给的信息出分数,对规则理解不到位或误读政策,导致误差会比较大。
二、根据图表自己计算得出,根据积分落户九大指标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该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单位宿舍的产权应属单位所有。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