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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法人落户条件2022
2022年6月28日,上海发布了2022应届生落户政策,所有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都可以直接落户。不需要打分,不需要“双一流”高校。
直接落户上海的政策变宽松了,会有更多的本科生报考上海高校的硕士,也是间接发了一大批购房资格。
不是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想要落户上海,有哪些方式?需要什么条件?
借这篇文章,E78上海落户规划来帮大家梳理一下,落户上海的5大方式,看看哪个适合你!
应届生落户
应届生落户有三种:直接落户、打分落户、自主创业落户。
1、直接落户:
应届博士、“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六校应届本科生(清北复交、同济、华师大),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科大、上纽大应届硕士也是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2、打分落户:
满足72分打分政策,打分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占比因素最大的是毕业生的个人要素,涉及学校、成绩、外语/计算机水平、荣誉称号、获奖等。
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以另外加2分。
今年所有上海高校就读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毕业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除六校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之外,新增在沪的双一流学校的本科应届生且在五大新城和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单位工作的(宝山、金山重点转型地区),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
双一流高校名单: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
3、自主创业落户:
符合相关要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且是原始投资人,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
E78上海落户规划提醒大家,有几个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
2、“非全日制”和“中外合作非统招”等学习形式的不行。
3、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4、以下企业影响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5、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公司。
6、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除了国内高校的应届生之外,留学生落户也是近年来比较多的一个落户渠道。
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是一种比较快的方式,基本上2年就可以搞定。
前段时间,上海市人社局更新了世界排名前100院校的留学生申请通道。有一些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
1、世界前50的名校大学留学生,没有要求,直接落户。
2、世界前51-100的名校大学留学生,缴纳6个月社保就能落户,且没有社保基数和工作要求。
3、学校不在世界前100的留学生,连续缴纳1倍社保基数满足6个月,或者连续缴纳倍社保基数满足12个月,也可以申请落户。
上海社保基数每年都在调整,而且调整幅度不算低,一般在8%-15%之间。不过今年留学生落户的社保基数保持不变,仍旧是10338元/月,帮留学生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落户对前置学历、学分、出境时间、回国时间、公司都是有要求的。
1、.国外留学本科学历的同学,前置学历如果是大专起点本科(国内专科、到国外就读本科的专升本)、HND、转学分等留学形式均不在落户范围之内!
2、在国内有分校就读的经历,但国外学分低于总学分80%的留学生,也不在此落户范围之内!
3、出境时间要求:本科不少于2年,硕士不少于半年,博士不少于1年,进修访学1年以上。
当然,受疫情影响不满足出境时间的,可以根据录取通知时间和签证时间来比对出入境记录和出境时间。
4、对于回国时间的要求,留学生毕业回国后,只要2年之内全职来上海并持续工作就可以保留留学生落户申请的资格。而且现在已经取消了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的硬性要求。
如果回国超过了2年的归国留学生,则不具备留学生落户申请资格。
5、而对于公司的要求则比较简单,在上海市内注册登记,满足资金要求和注册时间就可以为留学生进行落户申请办理。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满足6个月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果是外资企业的话,需要按照现在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果签约单位为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如果既不是应届生也不是留学生,社会在职人员如何落户上海呢?
以下几种人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直接落户,而且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特别香!
人才引进落户
以下5种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1、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3、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2、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如果不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还能落户吗?
当然可以。在职人士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也是可以落户的。
居转户
居转户是大多数人落户上海的选择。
有6大类可以选择:中级职称、激励条件、科创人才、临港新片区人才、张江科学城人才、其他激励
一、中级职称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中级职称作为申请居转户依据的条件中,一定需要注意的是,所聘或取得中级职称专业都必须和岗位、工种相对应,一旦专业和岗位不匹配,中级职称将不能够作为申请居转户的条件。
二、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三、科创人才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3、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 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 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5、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等。
6、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四、临港新片区人才
申请依据条件如下:
1、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3、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4、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5.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6、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
上海研究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吗
可以,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落户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上海应届生落户上海新规注意事项
1、应届生落户在校期间不能有社税缴纳记录,否则将失去落户资格。
一旦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后无法再以毕业生身份办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等更加麻烦的方式落户。
2、还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在校身份,避免失去应届生就业落户资格。
3、找工作务必确认企业具备相对应落户资格。
4、如果属于5大新城就业的,具体参考各大新城以及公司要求,确认是否满足落户条件。
5、部分公司签约应届生,落户会有附加要求,如果提前解决可能导致户籍取消,需确认是否能接受相应条件。
6、2022年提报时间窗口分为两批,第一批2022年7月4日-8月31日;第二批2022年12月1日-12月30日。还没解决就业问题的同学,可适当延长在校身份,避免丧失应届生就业落户资格。
应届生落户需要确认公司是否有落户资质
找到工作也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无忧落户,公司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事业单位不需考虑):
1、公司主体注册地和纳税地在上海(跨国公司在上海注册的分部、大公司在上海注册的分公司也可以,但是上海无公司的派遣模式不可以)
2、公司的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100万(如果是分公司在上海,总公司资金达到1000万)
3、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诈骗、经济纠纷、上一届应届生落户的同学100%离职,公司有骗户口嫌疑)
4、注册满一年(这个今年疫情是否会适当放宽等官方落户文件出台)
5、如果公司属于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就业的参考各新城公司要求
上海应届生落户72分细则
1、学历分值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分值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5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
3、学习成绩分值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分值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分值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子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6、荣誉称号分值
【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校级1分
7、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分值
(1)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最高不超过15分)
8、科研创新分值
发明专利5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九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经审批落户本市的人员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家庭户立户。
驻沪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系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经市公安局审批落户本市的,经部队同意,可以在符合国家规划的驻沪部队公寓房、经济适用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家庭户立户。
上海交大毕业生能落户上海吗
是可以直接落户上海的。上海交通大学的毕业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生或者说是博士生,都是可以直接落户上海的。在2020年,上海将四所高校毕业的学生定义为直接落户上海,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同济大学。
法律依据: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0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19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0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临时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3)。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0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申请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说明
一、《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二、《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
七、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八、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20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包括: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十、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
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须提供以下1-6项材料,可提供第7项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须于入学后设立,且在2020年8月28日前注册);
2.验资报告(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
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
4.2020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5.创业期间(2020年度内至少连续6个月)创业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为员工(至少1人)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6.创业企业2020年度内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进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和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销项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7.创业企业如获相关投资,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创业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投资的相关协议,首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
⑵创业者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提供资助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并出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开具的已获资助证明。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注:一般文件表述均用年,即指周年)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⑸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几年前当过法人可以居转户吗
可以。
企业法人想要直接落户,办理上海户口,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