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2.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
  3.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4. 成都人才引进,购房贷款问题

成都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成都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在2023年并未发生变化,仍需符合户籍、缴存等条件,且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

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和非职工提供商转公积金贷款服务,使得购房者可以在缴存公积金的同时,享受商业贷款的便利。成都市的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直在吸引着众多购房者的关注。然而,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成都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在2023年并未发生变化,仍需符合户籍、缴存等条件,且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的商转公积金贷款细则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选择银行和商转公积金贷款产品时,购房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符合各项条件,并了解各项收费标准。

成都商转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商转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和普通商业贷款相同,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其中,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还款金额相同,但所还金额中利息占比逐渐减少;等额本金还款则是指每月偿还本金相同,但所还金额中利息占比不变。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商转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便捷的购房融资工具,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青睐。在进行商转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条件进行操作,并在还款方面做好规划和准备,以确保顺利完成贷款和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贷款额度和年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6份复印件。二、户口本原件及6份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本页)。三、婚姻证明原件及6份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及3份。五、购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2份。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7、首付收据、POS单或现金收据原件及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城市办理贷款的员工可在城市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两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9、提供一套开发商加盖新印章的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中心网站可下载);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12、存款证明:在省分中心和石油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明细和存款证明(存款查询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正常。13、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人才引进,购房贷款问题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三)办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我中心开《调档函》,并预缴120元档案管理费,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我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我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四)提供材料:

1、工作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1寸黑白照片1张

6、拟调人员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者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可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迁配偶提供:人事档案,结婚证、失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一胎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窗口: 106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咨询电话:028- 62811144

法律顾问电话:028-86273020

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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