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紧扣产业链短板,引进和培育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
4、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
5、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6、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
7、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
8、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成都居住证落户新政策
根据规定,在成都市居住满2年(持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已经在成都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涉及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办证时间,是指以正式受理申请当日为截止日期上溯计算。办理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未成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成都市人才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落户政策: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落户方式:
1、学历入户。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投靠入户。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积分入户。《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综上所述,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2021成都市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目前成都人才落户共有三种:一.学历人才落户,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三.技能人才落户
技术人才落户的条件有: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2、单位推荐,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办理流程:(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二)选择所需材料
(三)办理落户
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补充说明:
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
(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法律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
1、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
2、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3、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
其中学历人才入户又分三种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