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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成都户口可以即时办理日常生活中众多的证件证明,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良机。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1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④《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户口迁移证》(原件)
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步骤: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86407755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县公安办证中心:郫筒镇东大街347号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2
成都收养儿落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原件);
2、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3、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6、16周岁以上人员1寸标准照一张。
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
1、对部分需要成都户口的知名外企,涉外机构及国有单位的重要职位(如财务、公务员),将不会再失去机会。
2、无须再长期办理暂住证,杜绝因未办理被处罚的可能。
3、日常生活中众多的证件证明可即时办理,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良机。
4、可以享受成都市民全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
5、本市户口购房者能得到更优的按揭比率。
6、长远看将来孩子接受先进的教育无需投入大额的择校寄读费。
7、已工作者如户口尚在学校没转档挂靠,则仍为学生身份,不具备评职称条件,或许会失却许多机会。
8、目前入户成都的门槛越来越高,最好是趁着毕业签约的良机!以免人才政策修订后需交纳相当数额的城市增容费。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3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落户,步骤都是相同的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成都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成都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一、前置条件
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法律依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仅有房子是不能在成都落户的,要想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需符合下列三类人群要求:一是符合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三是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的人群有: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聘)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迁入我市集体户的,经单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入集体户。
2、中央、本省级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迁入我市集体户的,经单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入集体户。
3、本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按被收养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原住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6、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在赡养或抚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三、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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