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武侯区落户办理地点
  2. 武侯区办护照的地址
  3. 武侯区身份证办理地址
  4. 成都武侯区落户在哪里办

武侯区落户办理地点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

武侯区公安办事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武侯区办护照的地址

武侯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新政务中心二层四区

咨询电话:028-96166

业务范围:受理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及外地户口居民的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

取证方式:前往接待中心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除外)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的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武侯区人民政府-成都市因私出入境办证点一览

武侯区身份证办理地址

武侯区身份证办理的地址是:武侯区公安办证中心,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号。联系电话为12389。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在2023年1月的公开信息,由于当地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行程。

成都武侯区落户在哪里办

户口登记应当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口受理场审查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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