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北京积分落户迁户口流程
  2. 北京积分落户制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3. 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4. 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积分落户迁户口流程

第一步所在区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户口介绍信》

2、户口簿

3、身份证

4、落户地址相关证件

5、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7、计生证明

第二步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得到《户口迁移证》

1、《准迁入证明》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如代办需授权委托书

5、迁出原因,选积分落户,如无则选其他或干部调动,在备注里手写积分落户并盖章

6、如有孩子随迁,建议带全孩子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和出生证明等

第三步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户口介绍信》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市公安局留存页)

3、《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4、第二步得到的《户口迁移证》

5、身份证

6、房产证

7、如房产是配偶的或孩子户口在配偶户口本上,须带上配偶,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第四步调档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交原户籍地存档单位办档案转递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调动介绍信》——交京内档案管理单位存入档案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京人员档案页)——交京内档案管理单位存入档案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北京积分落户制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北京积分落户制申报流程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需通过用人单位,即申请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提交申请。启动申报后,用人单位应首先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在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4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注册申报系统并填写9项积分指标,按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北京积分落户制申报请记住“4、9、8”这组数字。

“4”是指4项资格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9”是指9项积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在《办法》里已有明确规定。

“8”是指8个经办步骤: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已申报北京积分落户的注意事项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提醒:对填报职住区域指标并经系统在线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如果职住转移之前,申请人是以租赁住所的形式居住在城六区的,应于8月2日前,到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出具表明实际租赁居住的相关凭证。如申请人未按要求到窗口出具凭证,该项指标将审核无效,不予积分。

8月20日至8月26日为审核结果告知阶段,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各项指标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对年度积分指标审核结果的异议诉求。8月27日至10月14日为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

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根据现已公布的信息来看,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积分落户”办理基本流程: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流程,如下:步骤一:申报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步骤二:核查、复查

现场审核和积分复查可在复查阶段同时进行。

步骤三:公示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落户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名称、积分分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社保局实名书面举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申请人可凭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办理相关手续。

步骤四:落户办理

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通过后,可凭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函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落户后应依法注销《北京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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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工具:惠普电脑、windows10、浏览器。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

2、点击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

3、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入后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可提前查看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即可。

北京市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

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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