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策都有什么
  2. 成都的购房政策
  3. 成都落户政策
  4.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策都有什么

‍‍社保最低缴多长时间才具备申请资格?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有区别吗?

申请人申请时前60个月应连续不间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需要特别说明,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在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也纳入认定范围。

针对第二个问题,不区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积分管理中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到底是怎么积分的呢?

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分别积10分、半年分别积5分。

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积分?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办法里面是有体现的,《办法》中所提到的“合法稳定居住”即包含了租赁住房的情况。租赁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者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合法租赁的住房。

积分规则为:申请人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来计算。‍‍

成都的购房政策

成都目前的限购政策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成都落户政策

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高新南区、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住房限售时限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买房有限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根据成都市发布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的内容,2020年成都积分落户条件为:

1、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积分申报要求在成都市要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合法稳定居住”,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

(2)签订正式住房合同,并办理备案的;

(3)签订正式的公共住房合同;

(4)签订国有直管公房合同。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是指非成都户籍人员,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居住证载明应当与合法稳定居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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