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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申报人工作关系在成都市,并与我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及创新能力,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上一次融资后估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满两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行业特色及创新性商业模式,近两年成长性明显,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
(三)申报人税后年薪50万元以上。
(四)申报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或省“千人计划”等省部级人才计划。
(五)申报人是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或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五名完成人。
昆明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1昆明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租房补贴:在昆明就业创业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租房合同》、《劳务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申领租房补贴;
2、创业贷款:对首次在昆明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三年期最高不超过15万远的创业小额贴息贷款;
3、岗位开发补贴:鼓励在昆明胡企业和单位招用本科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对与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分别给予用人单位和企业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4、零门槛落户。
法律依据
《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对应聘来我区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协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可实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从优确定其报酬。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和本人协商确定。第七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凡使企业扭亏增盈或使产品升级,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可实行工资加效益补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由企业实施重奖。第十三条引进人才的原职称、身份一律承认,贡献突出的可破格晋升。引进人才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前提下,个人可以应聘到外单位兼职。第十四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引进的人才朝代档案保管、聘用合同鉴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社会保险等各项人事代理服务。其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作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对象。第二条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范围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硕士;我区优先发展的重点学科、特色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程、新兴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持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及高新技术成果的人才;对传统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所需的高技术人才;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运用竞争机制,引进我区经济发展所急需的高质量人才,从2001年起,每年在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学科设置三至五名特聘教授或研究员岗位,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1年成都人才引进政策分为以下八个方面,分别为:1、人才安家补贴。2、人才提升技能等级补贴。3、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4、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补贴。5、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6、优秀技能人才奖励补贴。7、“成都工匠”评比表彰。8、鼓励企业育才用才补贴。
山西省人才引进政策2021
该政策有几点与往年不同:
扩大自主引才范围
《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自主引才单位的范围,全太原市事业单位凡是有引才需求的,即可向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可进行自主引才。事业单位有引才需求但无空编的,则可按《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实施,分别使用市县编制周转池。
简化程序精准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选才的灵活性、精准性和实用性,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精准考核方式。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可依据各事业单位及岗位的实际需求,靶向制定考核方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实地调查了解等多种务实管用方式考核,以确定初步人选。
高层次人才待遇优厚
为进一步解决广大来并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3000元至5000元的生活补贴、10万元至20万元的购房补贴、1200元的租房补贴、3万元的学费补贴、5万元至20万元的科研经费。
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将不断强化服务监管责任,确保引才工作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对于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适用范围
太原市事业单位。
二、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四)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实施。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提交申请
市直单位在编制总量内结合岗位空缺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方案和考核办法,报市委组织部统筹,如有引进需求但无空编的,可按《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使用周转编制。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引进方案、考核办法、岗位需求、编制使用等逐一审核批复;县(市、区)委组织部引进人才方案、考核办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发布公告
在太原日报、太原新闻网等媒体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核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实地调研了解等务实管用的方式进行,确定初步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批复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备案。
●(八)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引进人才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手续。
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后,予以解聘。
五、享受待遇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办发〔2018〕30号),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在太原市落户且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享受以下补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10万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
六、相关要求
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纪律;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编制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引才工作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对于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