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经济圈有哪些城市
  2. 成都限号政策
  3.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成都经济圈有哪些城市

成都经济区包括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五市。

四川省发展的5大经济区有哪些?

1、成都经济区包括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五市

2、川南经济区包括自贡、宜宾、泸州、内江、乐山五市

3、攀西经济区包括攀枝花市、凉山州、雅安市三个市(州)

4、川东北经济区包括南充、遂宁、达州、广安、巴中、广元六市

5、川西北经济区包括甘孜、阿坝两个州

一、成渝双城经济圈包括哪些城市?

成渝双城经济圈包括重庆、成都、绵阳、德阳、眉山、雅安、乐山、遂宁、南充、潼南、铜梁、合川、重庆主城区、资阳、内江、自贡、荣昌、大足、双桥、永川、璧山、广安、垫江、梁平、达州、开县、万州。

1、绵阳

绵阳,别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地级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中上游地带。东邻广元市的青川县、剑阁县和南充市的南部县、西充县;南接遂宁市的射洪市;西接德阳市的罗江区、中江县、绵竹市;西北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文县接壤。

2、德阳市

德阳市,别称“旌城”,四川省地级市。位于成都平原东北部;地处龙门山脉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西北部为山地垂直气候,东南部为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德阳市毗邻省会成都,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叠合点,倾力打造成都国际化大都市的北部新城。

3、眉山

眉山,四川省地级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介于岷峨之间,因峨眉山而得名。是国家级天府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千载诗书城”“人文第一州”美誉。面积7140平方公里,辖东坡、彭山两区和仁寿、洪雅、丹棱、青神四县。

4、重庆

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5、成都

成都,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成都地处中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境内地势平坦、河网纵横、物产丰富、农业发达,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

成都限号政策

成都限号最新规定如下:

成都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今后成都出现极端重污染天气时,成都车辆如何行驶进行了规定。《通告》决定,成都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三级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三级预警对应的是红、橙、黄三色,其中,红色预警级别最高,实施后,三环内白天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成都

成都市,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为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市、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截至2021年底,全市下辖12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5个县级市,总面积14335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年末,常住人口2119.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9.48%。

成都市地处中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机关驻地,作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有国家级科研机构30家,国家级研发平台67个,高校65所,2019年世界500强企业落户301家。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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