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结婚登记后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一、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扩展资料:
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
1、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2、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配偶落户所需材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入户登记
成都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主观:
当我们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了,结婚登记还是很重要的,很多的人由于疏忽弄丢了自己的婚姻登记证,所以近来在成都很多的人都在咨询成都婚姻登记证补办地点在哪个地址,下面跟着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办理地址吧。一、成都婚姻登记证补办地点在哪个地址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二、成都婚姻登记证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结婚证应提交3张大2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以上就是今天帮助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大家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证补办可以在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这个证件需要9元一对,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进行咨询。
成都户口更改婚姻状况
成都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的公安局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县到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成都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结婚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