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积分落户,社保如何计算积分求大神
  2. 积分入户社保要求
  3. 成都积分入户社保中断一个月有影响吗
  4. 成都社保购买几年可以落户

成都积分落户,社保如何计算积分求大神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积分入户社保要求

法律分析:

1、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必须在同一个单位社保缴存满一年,期间不能断交,不能补缴。2、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社保原则上应为五险,个别行业可以为三险,个人缴存不被认可。3、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补缴社保的不计算积分;但是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分数计算到申报期前一个月,如:上半年申报,前一年12月及以前缴纳社保算分;下半年申报,6月及以前缴纳社保算分。4、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可为申请人加10分,但必须为五险,可累计,可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积分入户社保中断一个月有影响吗

有影响;社保必须连续缴纳。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第(一)项是指:在成都市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2、第(二)项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3、第(三)项是指: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并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断缴怎么办?

“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已上线疫情期间补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相关功能模块,个体参保人员可登录系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2019年1月起中断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路径:我的缴费管理-城职个体-个体人员疫情延期缴费

成都社保购买几年可以落户

成都社保购买五年可以落户。

连续交满五年社保是可以在成都通过相关政策落户,所交的五年社保需要满足连续缴纳和缴纳社保类型统统符合要求,且分值达到140分就能通过积分落户成都,如果有任何一个因素没满足,即使交满五年社保也不能落户。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条件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本市公安局核发的《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成都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综上所述,成都交五年的社保可以在成都落户,但是如果不是连续交五年的职工社保,或是中间有任何的断缴,或者年龄超过了45周岁等各种因素,都会导致不能落户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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