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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7元和17.4元。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1380元、1260元,对应调整为1780元、1650元、1550元;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7元、14.4元、13.2元,对应调整为18.7元、17.4元、16.3元,同时要求各市(州)从省政府发布的三档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标准执行。
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等14个区、县执行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每小时18.7元的标准;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8个县(市)执行每1650元(每日75.86元)、每小时17.4元的标准。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社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积分制多少年落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按照规定,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文件,《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配套文件的“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成都市人才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落户政策: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落户方式:
1、学历入户。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投靠入户。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积分入户。《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综上所述,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