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集体户买房后如何落户
  2. 成都有房一定要脱离集体户吗
  3. 成都房子卖了户籍成集体户
  4.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成都集体户买房后如何落户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成都集体户买房落户流程1、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3、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4、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二、成都单位集体户口买房子是否可以落户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成都有房一定要脱离集体户吗

不用。

成都是不限制集体户口的,拥有集体户口的也是可以和正常的户口一样得到购房资格,之后也可以不用脱离集体户。

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归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户主是单位,分为学校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三大类。

成都房子卖了户籍成集体户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市集体户买房有哪些资料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集体户买房所需要的资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单身则不用),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收入证明,银行卡,部分银行还需要房屋信息网签合同。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可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提取档案,可替代户口本的资料有: 1.常驻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公安局鲜章的复印件; 2.常驻人口登记卡原件或加盖派出所/公安局鲜章的复印件。二、成都集体户买房后户口办理 1、本市集体户籍的居民,落户在单位的,供给单位户籍主页复印件(不强行请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自己页原件。 2、集体户口落户本地人才服务基地的,户口主页复印件加盖本地人才档案公共办理服务基地印章。 3、持外省市集体户籍的居民,供给自己页原件即可。需求原件的时分,有必要要拿出原件。 4、依据有关规定,购房落户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供给:房子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协议)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居住证。 5、有家族随迁的,还需供给结婚证、爸爸妈妈后代联系证实。以上所有证件、证实上的人员户籍信息有必要共同。三、集体户买房要求 1、买房本人具有购房地区的户籍或是在该地区具有稳定的职业并且24个月以上连续不断地缴纳社会保险。 2、在购房区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号起没有在成都市区购买过商品住房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 4、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或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以在各自的区域内购房或是成都的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除此之外的其他限购区域只能在除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任一区域内购房。 5、在2016年10月1号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房的均不能再次购买新房。 6、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买房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7、军人根据部队提供的证明在策划哪个都买房不受此次限购的政策的限制。 8、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能通过补交社保来获得购房资格。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集体户买房有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户

仅有房子是不能在成都落户的,要想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需符合下列三类人群要求:一是符合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三是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的人群有: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聘)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迁入我市集体户的,经单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入集体户。

2、中央、本省级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迁入我市集体户的,经单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入集体户。

3、本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按被收养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原住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6、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在赡养或抚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三、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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