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政策是什么

成都落户政策,是成都市政府通知的。在成都市购买住房,面积在九十平方米以上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且在成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学历在本科以上的人员,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也可以在成都落户。在国外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学位,回国以后想在成都落户的,可以在成都落户。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成都落户政策与流程

成都落户目前有什么政策,流程是什么样的,有没有知道的?

我这那边的落户政策,这个你要到那边当地派出所去问一下到户籍。管理那地方去问一下怎么样的政策才能落户就行了,然后把相关的证件带上就可以。

落户成都的政策有哪些呢?落户成都的政策有哪些呢?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成都落户政策与流程

烟台目前的落户政策和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2015年烟台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改革的通知:购买商品住宅,只要依法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实际入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入,不受面积限制。同时,购买二手房需原房主迁出该房屋地址后,新房住方可办理相关迁入手续。

  本文将重点讲述三投靠和购买商品住宅落户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材料金额流程指南

几下集中情况可以落户:

 1、三投靠

  2、投资落户

  3、兴办实业人员落户

  4、购买商品住宅落户

  5、在城区、郊区无地农村户口人员和在城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户口人员改登城镇居民户6、引进高科技人才落户

  7、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8、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工人落户

【三投靠】

申办对象资格: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及户口迁移。

成都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我来回答你问题:

你要办你爱人结婚投靠,首先要你爱人在她户口所在地办一个失业证,没有失业证无法办理。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户口可以随子女。需要拿父母的户口簿、你的户口簿(含身份证)到你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首先要写一张申请说明迁户原因,到成都市武侯区办理户口处,他们会给你一些资料填好,到你户口所在的社区签字盖章,再把申请和盖了章的资料拿到武侯区户口办理处打印准迁证。

其次将准迁证寄回你老婆老家苏州,喊哪方下户并打印迁移证,将迁移证寄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仅供参考,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到成都户口办理处咨询)

成都落户政策与流程

成都购房入户流程

我也来说说我最近办的成都购房入户事项,我所属的是高新区天府一街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到市公安局)。窗口都是看到一个问题说一个问题,办准迁证这个事来来回回跑了8、9次,真的精神上的折磨啊!

需注意的是:只能迁夫妻和未成年子女!

流程:提交以下资料到所属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40天内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应该是:户口本、准迁证),然后回成都再上户(16岁以上人原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张一寸照(无底色要求)、准迁证第三联、原户籍地开的下户证明。)

准迁证办理所需资料:先到窗口领取入户申请书(一定要手写),如不是本人办理,还需到领取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6岁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迁入地址的居住证明(物管处开)、个人信息摘要和个人及家庭信息记录(持房产证上所有人身份证到西华门街房管所二楼自助打印,30天内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和合同摘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购房发票、还款清单(如贷款买房已还清,房屋已再次抵押,房产证不在手里: 还需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房贷结清证明和近6个月抵押还款清单。)。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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