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一定要落户当地吗
不一定。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情况各有不同。
一、国考一般没有户籍限制,面向全国18到35周岁人员。只有极少部分岗位会在职位中明确说明面向本地人员,但比例极低。
二、省考对户籍的要求,分为以下3种情况:
①应届生随便考: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省考都可以报考。
②往届生有限制: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对户籍有限制。对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基本限制本地户籍。
③特殊优待:部分地区对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门职位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这一点各省规定不同,需要参考该地区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的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各省市录用公务员公告里详细列出了报考条件。有户籍限制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必须参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务员落户地点是限户籍吗
公务员落户地点不限户籍,如果是考上公务员后,可以选择把户口迁移到新单位所在地,享受到孩子入学等等方面的便利,当然户口需要不需要迁移主要取决于自己的想法,这几乎完全是自愿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多数职位是不限户籍的,只要满足公告的基本条件和职位条件即可报考。只有少部分因为职位的特殊性,对报考人员的户籍作了要求。很多省考的职位都是限制本省、本市、本县,为了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很多基层条件相对艰苦,怕基层留不住人,所以限制本地的,对于省考想回家的同学们来说,选择限制户籍的上岸几率更加大了。
限制户籍确实对本地人有益,限制条件越多的事业单位越好考,如果你符合限制条件的话,那上岸事业单位的几率会很大,竞争的压力也会小很多。如果想考外地的事业单位的话,那可以选择不限户籍的事业单位,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限制户籍的,所以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你所报考的事业单位的情况,然后提前进行复习备考就可以了,最后希望大家上岸!
如果考上公务员就可以落户了吗
通过上海公务员招聘不一定就能落户上海,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参照《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扩展资料
参照《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六条,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二)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参照《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