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的新政策

2020年孩子上户口规定有时间限制,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带齐所需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二项

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实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对经教育仍不登记新生儿户口的户主及阻止登记户口的人,应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二项

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实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对经教育仍不登记新生儿户口的户主及阻止登记户口的人,应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成都新生儿落户新政策

成都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条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怎么办理

新生儿落户需要父母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日去户籍所在地所办理就可以的工作日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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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口手续: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新生儿随父或随母入户程序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但在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但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广州,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户的未成年小孩、儿童,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父亲是本市居民,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属计划外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应先在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二、凡需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须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三、凡户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三)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四)属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四、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成都新生儿落户新政策

成都新生儿户口需要有哪些办理法律政策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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