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落户通】,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查看最新的政策、积分入户分值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办事表格等。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