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怎么办
一、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怎么办
1、当事人因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的,可以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和当事人的户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首先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求助公安机关。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
2、由当地村委或、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3、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可以通过补办户口本迁户口。因为有相关法律规定,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于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发生家庭纠纷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调解;
2、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途,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章,一样作为当事人的户口本使用。例如当事人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可以在户籍证明上申请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使用。
家庭纠纷首先和谐协商处理最佳,不管是夫妻还是父母都应无权扣押。如果协商沟通不了,去派出所咨询下,把情况说明,看看能不能把你的户口页单独打印发放一本。派出所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如派出所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家人配合处理。不过这样一来,家庭纠纷和矛盾会加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因为家庭矛盾不好去拿户口本,要迁户口怎么办
如果是男方刁难不给户口簿,可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或许会酌情办理。迁移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申请迁移理由的相关证件等。以河南省为例。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