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成都上学吗

可以外地户口在成都上学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2、《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工作日。

3、《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4、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6、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户口的立案标准:

1、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外地人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暂住证等;

2、具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提供合法稳定的居所地址,如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

3、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如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工资单等材料;

4、无不良记录: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无不良记录,如无犯罪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入学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籍小孩如何在成都上学

小升初跨区上学需要的条件如下:

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父母要有暂住证,如果是做生意的要有营业执照;如果是务工人员,要有务工证明,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暂住证就近的学校读书。

一、跨区上学需要什么材料

父母携带孩,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地址栏的首页和小孩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接种已经打完的证明。

二、办理跨区入学手续一般流程

(1)学校审批:家长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跨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就读小学审核跨区学生的户口薄、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跨出区教育局审批: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所在(跨出)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3)跨入区教育局审批: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4)审批后两区教育局备案:审批完成后,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分别送到跨入、跨出区教育局,以便核实名单、交换档案并登记信息进行分配。

三、跨区入学属不属于择校?

(1)“跨区入学”与“择校”其实是两个问题。房产证和户口本“双证合一”,按就近入学政策申请跨区入学的学生,不属于择校,所以不会失去分配生资格。

(2)符合跨区入学的条件的孩子,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办理跨区,也可选择不办理。

(3)跨区择校需要先办理跨区入学登记但大多数办理跨区入学的学生,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择校,小升初择校原则上在区内进行,所以学生家长想选择在其他区择校,就必须先在五月份办理跨区入学登记,再办理区内择校。

(4)当然存在的风险是,如果最后没能进名校,那就只能上跨入区教育局分配的公办中学,或在跨出区对口直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在成都上学要什么手续

一、外地在成都上学要什么手续

1、外地在成都上学要以下手续: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二、外地人在成都读书条件

外地人在成都读书需要以下条件:

1、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

2、父母要有暂住证,如果是做生意的要有营业执照,如果是务工人员,要有务工证明,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暂住证就近的学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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