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成都办身份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成都市身份证异地办理地点如下: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青羊区顺城大街391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青羊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青羊区文武路1号4楼;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金牛区交大路178号;成华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武侯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四区;高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龙泉驿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青白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青白江区大弯便民路6号;温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温江区柳城南江路116号;新都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新都区育英路788号;天府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双流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双流县东升洪江路三段65号;郫县公安局办证中心,郫县郫筒镇何公路2号;都江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都江堰市蒲阳镇银杏东路;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崇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邛崃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大邑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新津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蒲江县公安局办证中心,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金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简阳市公安局户政接待大厅,简阳市人民路465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外地人在成都社保卡办理流程
外地人在成都社保卡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持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参保(续保)手续即可。
办理条件:外地户籍人员分以下方式参保:
(一)如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就业:
1.有用工单位的应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已取得成都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需提供我市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我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就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或向长期居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通过后可办理个体参保手续。
(二)如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不能在成都市参保。外地人需要缴纳成都社保,必须要先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流程是:参保人向新地点(成都)的社保机构或者所在公司提交申请,当地社保机构审理之后给原社保机构发送说明接受申请,原来的社保机构会将资料发送至新地点,中间的期限是差不多是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单位可以通过社保代缴平台办理社保代缴,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可以交五险一金。费用与职工社保一样的比例,可以自己选择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外地人怎么在成都办居住证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外地户口要怎样在成都办居住证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申报登记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二、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三、领取居住证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出发前,我们再核对下你能不能又有没有带齐这些居住证办理材料:申报居住登记需要这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成都本地宝特别提示: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申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与下列条件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外地户口要怎样在成都办居住证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