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落户新政策
随着新政不断出台,伴随着幼升小日期一天天临近,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了解,大家讨论的最多的是买房和户口问题,关于购房落户,这不仅牵扯到是否能享受到当地的政策福利,还与孩子的上学问题密切挂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成都落户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在成都,买房如何落户?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_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如果所购房屋不足90_该如何办理落户呢?
凡是面积在90平米以下,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成都买房怎么落户
购房落户手续: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购房落户手续。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购房落户手续。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9、填写《入户申请表》。
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法律主观:
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是:
1、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2、暂住落户,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入户;
3、租房落户,仅针对成都市农民;
4、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成都购房落户政策
1.2018年1月1日起,成都购房落户正式取消!目前还能办理的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子。
2.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3.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du.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80ea51c7f7eb2e62e1af30&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