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往届大专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非成都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大专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大专落户成都条件如下:
1、必须是全日制的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的当年和次年可以办理落户。
2、已在成都落实工作,并且购买社保。
3、档案要在成都,报到证也要改派到成都(主要是看报到证和档案),没有在成都的要调档案来。
4、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明(学信网),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人才中心),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社保证明。
大专落户成都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