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必须调档案吗

法律分析:人才落户必须调档案。根据规定,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人才落户一般需要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件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落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档案调动时,需要携带你的报到证还有转入地的调档函。档案调动时,需要携带你的报到证还有转入地的调档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调转档案。申请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获取方法: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

拓展:代理单位人事档案转递服务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代理单位人事档案转递。

二、办理依据

(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32623-2016);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2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西)。

四、办理条件

与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档案转入:转入高校毕业生档案,单位需提交已办理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原件;转入引进人才档案,单位需按照青岛市引进人才要求提供《人才引进申请表》原件1份;转入招工人员档案,单位需提交经人社部门盖章的招工表原件1份、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和招工人员户口簿原件1份。

2.档案转出:代理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2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原件1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根据提交相关材料;

(二)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

(三)转出档案需档案接收部门在《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联上签收盖章后退回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七、办理流程

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受理要求的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

(二)电话咨询:0532-8170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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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档案怎么调动

人才引进落户档案怎么调动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才引进落户档案怎么调动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人才引进落户档案怎么调动?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二、落户的方式有哪些?

1、购房入户

(1)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投资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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