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情况
关于成都市技能人才落户的温馨提示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一楼,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028-87706888
028-87706999
二、法定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三、受理范围
(一)在成都市现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以单位为其缴交社保为准),且年龄未满45周岁(技师、高级技师除外);
(二)获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现所在单位推荐。
四、申请材料
(一)拟入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拟入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入户人现单位推荐意见(加盖鲜章)。
五、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dhrss.gov.cn”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持《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在“工作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到现单位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六、温馨提示
(一)拟入户人可先登录网址:www.scpxjd.com(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但是,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1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有效。
(二)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人才落户流程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需要什么流程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市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户口页借还”填写网上申请。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3、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4、持户口页及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事项。5、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将公安部门加盖“迁出”章的户口页交至人才中心统一保管(超期仍需使用户口页的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户口页续借申请)。二、所需资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2、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3、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公安部门并按要求准备。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需将档案从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出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需要什么流程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1、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2、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⒈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