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成都集体户口孩子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1.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2.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的集体户口怎么领
法律主观:
成都的集体户应该怎么落户口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成都办理集体户的途径成都有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2、应届专科生。3、技能人才入户。4、积分入户。二、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条件以及程序所需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www.scrc114.com)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资料准备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需为成都市);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三者任选其一;6、一寸照片2张。办理程序将上述材料交到我处22个工作日后集体户:办理集体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等相关材料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地址:莲桂南路66号)。私人户:办理家庭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入户地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三、往届毕业生办理成都户口条件及程序所需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www.scrc114.com)申请档案托管的往届毕业生;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3、在成都六城区落实有工作单位;资料准备1、近期免冠证件照1寸(2张);2、人才引进入户成都申请表(1份);3、人才引进在蓉入户申请(单位盖章,1份);4、代办人事调动就业接收手续服务合同书(单位盖章,1份);5、在蓉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6、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1份);7、学历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附:非全日制统招毕业的大学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认证报告;8、入户人员现户籍证明原件或本人户口本(原件、包含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1份);9、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10、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原档案存放机构或户籍地派出所、公安局提供;11、婚育证明原件(已婚人员开具),附:原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街道办或民政局提供(若已婚已育可以用结婚证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代替,我处审原件收复印件);12、未婚证明原件(未婚人员开具),附:原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街道办或民政局。办理流程将上述材料交到我处22个工作日后集体户:办理集体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锦江区公安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第二联到现户籍所属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销户——持相关材料及大1寸照片1张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地址:莲桂南路66号)私人户:办理家庭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入户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等相关手续。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的集体户应该怎么落户口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成都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条件
成都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条件具体如下:
1、本人系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
2、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3、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
4、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当事人需持户口页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迁户材料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党组织关系托管在我中心的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往我市中心城区合法固定住所时,还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到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