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户口迁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2. 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3. 成都户口平迁条件
  4. 户籍迁入成都的条件和手续

户口迁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需的条件如下:

1、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2、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3、平迁落户

平迁户口,意思是在同水平的派出所之间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公共租赁房申请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7.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7.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7.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7.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7.5无住房;

7.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户口迁入成都有积分落户,平迁落户,条件入户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现在有很多人都想要在成都买房落户,也有很多本地人为了孩子学习特意去买学区房,然后户口平迁到学区房户口上,那么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有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讲讲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一、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1、成都本地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二、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三、成都户口平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户籍业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3、对于户口平迁,不管我们平迁的是哪个城市,都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像如果大家想要平迁成都,就要了解成都户口平迁条件是什么,以备不时之需。

4、一般来说,平迁户口必须要当事人满足有房子的条件,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条件等等,之后就是准备相关的资料,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到平迁入户的指定地点进行办理。

小编总结:有关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的相关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成都户口平迁条件

【法律分析】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

户籍迁入成都的条件和手续

户口迁入成都可以通过学历入户、购房入户、居住期满入户政策、投资入户政策、纳税入户政策、投靠入户、积分入户的方式。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办理手续进行入户。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

一、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再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二、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四、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六、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七、积分入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 10分,半年 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 10分,租赁住房 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 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 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 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 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 25、 20、 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 2分,超过一万每0.1万 0.2分,最高不超过 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 15分、 10分、 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 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 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 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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