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积分规则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标准分值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大学本科落户成都需要哪些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加快人才集聚培育下第二条: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将实行凭毕业证落户制度。而本科以下学历的技能人才,只要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

扩展资料:

成都还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一方面,将加大人才公寓和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

另一方面,将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紧缺人才可获“蓉城人才绿卡”

成都将建立人才绿卡服务体系,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高端人才实行一揽子入户、安居、奖励、服务政策。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政务服务创业服务生活服务”全环节人性化的人才服务链。

参考资料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政策措施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龙泉驿人民政府——带着本科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学历落户成都条件

法律分析:按照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的青年,凭毕业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就可以落户成都。应届生、往届生均可。你可以在任一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请准备好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带上这些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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