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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应届生租房补贴
法律主观:
应届生租房补贴申请如下:
1、应届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应届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
厦门大学生五折租房申请时间表:
1.资格申请
“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将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特别注意:
_“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_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2.租房补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
首批租金补贴的申请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31日。
(平台受理:2021年12月25日—12月31日
部门审核:2022年1月3日—1月7日
结果公示: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
补贴发放:2022年1月17日—2月28日)
后续批次将常态化推出,原则上每季度设置一个批次,受理时间为每季度首日至第三个月的15日止。
每批次保障对象提出租金补贴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各区(管委会)将于下一季度首月,统一依照“一次发放半年租金补贴”标准,将批次补贴发放至保障对象社会保障卡(即市民卡)金融账户。
批次保障时间到期,如需接续申请,保障对象应在租金补贴保障到期前一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前)提出申请。
举个栗子:小陈于2021年12月25日申请了首批租金补贴,这个批次的租金补贴保障时间是2022年1月-6月。那他在租金补贴保障到期的前一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前),即2022年4月1日-6月15日,就要在系统上进行接续申请,以此类推。
3.实物配租申请时间
实物配租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适时发布批次申请方案。实物配租一人户原则上以租赁单间或一房型为主。
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
法律主观:
大学生毕业租房补贴政策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2年内在纳税的各类企业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非本市户籍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厦门租房补贴政策2022
厦门租房补贴政策2022具体如下:
1、租金补贴按保障对象申请时的实际工作地标准发放,各区标准为思明、湖里每年每人8000元,海沧、集美每年每人6000元,同安、翔安每年每人5000元,一次发放半年,保障期限最长可达5年。保障对象不局限于应届生、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以前在其他城市工作,2021年以后首次到厦门工作并在厦缴交医社保的年轻人也可以申请。
2、申请对象为5年5折租房,政策保障的对象有两大类:
(1)新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由各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3、申请步骤:
(1)保障对象申请租金补贴,分为资格申请和租金补贴申请两个步骤:
先进行“保障资格申请”,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获得保障资格,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取得保障资格后,再参与“批次申请”。
(2)申请路径。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申请实行全程网办、指尖办理,全流程均可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或“i厦门”的“5折租房”模块线上办理。
(3)补贴发放。租金补贴申请,每季度设置一个批次循环受理,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到该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止,补贴在次季度发放;
已领取补贴、需要申请继续享受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需要在补贴到期前一个季度内进行“接续申请”,与首次申请类似,也是分两步进行,先通过“接续申请”,再参与“批次申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