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入户(经省、市老干部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

  前置条件:

  经省、市老干部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老干部局出具的安置通知;(原件)4.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落户通】,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入户】可查看成都所有离退休落户类型、查看落户办理指南等信息。

  2022成都离休干部入户指南

  手机访问 【成都落户通】首页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