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

成都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如下:

1、去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个体营业执照

2、准备好名称并进行核实

3、名称通过后,办理开业登记申请,工商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一、成都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彩照两张

4、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有什么

企业法人是法人的一种,是指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企业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三、个体户营业执照新规定有哪些

1、个体户营业执照新规定有:

(1)、新版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

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交回给了企业,体现了商事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

(2)、新版执照再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个体户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2、应携带以下材料去当地的工商所办理: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在成都开个营业执照怎么弄

可以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一般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过户吗

个体户营业执照不可以过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为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依法不得转让,若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然后,依法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以下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原因:

1、改变字号名称的;

2、改变经营者的,“注销旧执照,重新办新执照”;

3、改变经营地址的;

4、改变经营范围的;

5、改变组成形式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法律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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