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首次社保流程图
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随同雇主参保。
对雇主因各种原因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雇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雇工应在雇主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
个体户办理参保登记的流程:
城镇个体工商户(农村户口的,经营场所必须在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参保时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夫妻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户办社保的具体手续
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
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
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
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
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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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网上申请公章流程图
法律主观:
个体户想要办理公章的,应当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之后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