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成年怎么投靠父母入户?
成年子女不能投靠落户。投靠父(母)的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公共集体户除外),经集体户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未成年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随抚养权方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随非抚养权方的还应由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签署同意迁移户口的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迁移户口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管理部门意见和空白内页(入集体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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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成都条件/材料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5、入户成都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6、《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7、成都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父母退(离)休证(父母系退离休人员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3、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14、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用提供户籍证明。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15、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16、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17、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上班时间参考: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参考链接:?shareChooseTopicId=5c4fcbdeac3e74623d079c6d&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成都市成华区落户流程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很简单哈 我因为房子的问题才办理过
1、先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2、单位盖章工作证明,带上劳动合同
3、带上毕业证、劳动合同、档案所在地盖章、工作证明到成都市人才市场备案
4、过了以后,去派出所办理上户申请
5、去原户籍所在地下户
大流程没有错,具体的话当地的政策可能有细微不同,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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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成都买了房、90平方以上本来名字买的。请问能不能直接迁父母名字来成都落户?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你直接写你自己名字,父母以后可以选择投靠落户,你去成都公安微户政这个公众号上看一下就明白了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