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商品住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以下证件:
1、购房者带上本人身份证;
2、购买者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复印件;
5、银行流水账单。
成都高新区买房政策是什么
根据5月15日最新的限购政策,购买高新区的住宅,需要满足高新区的户籍。(落户时间需满2年,未满2年需要1年的高新区同区域工作社保)。
如果非高新区本区域户籍,则需要2年以上高新区工作社保,除此之外,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未满2套住宅,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在高新购买住宅。
扩展资料: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高新区买房资格是什么
高新区分为高新南区和高新西区。
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1)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2)当前户口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