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2. 夫妻一方上海户口另一方如何落户
  3. 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另一方怎么落户
  4. 成都夫妻买房一方无资格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一方上海户口另一方如何落户

夫妻一方上海户口另一方的落户的规定是: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

配偶户口落户上海具体流程如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可以及时补办材料;

(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我国的户口迁移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原因的户籍迁移都是需要符合法定的落户程序以及迁入地的政策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另一方怎么落户

夫妻一方北京户口,另一方是外地户口,如何转入办理迁入?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是拥有北京户口的一个政策,但是在要求中规定,如果是硕士学历以下是不能落户的;而在规定中,也是有年满45周岁,并且结婚十年就可以落户的规定。夫妻一方北京户口政策中规定,如果是硕士学历,夫妻中的另一方在结婚7年后是可以投办理户口的。

而很多人说,只要出生的孩子拥有了北京户口,到时候接受教育、医疗等等可以享受到北京福利政策就好,至于配偶是可以到一定的年限转移过来的。所以作为拥有北京户口的硕士毕业生来说,想要将一家人带入北京,并且拥有北京户口也是容易的。

针对没有硕士学历的人员来说,投靠人在年满45周岁之后,结婚已经满10年了,是可以将户口迁入到北京户口的,而这种办理方式也是常见的拥有北京户口的方法。随着积分政策的实施,如果是配偶中没有北京户口的一方,可以满足积分政策,那么在北京拥有一纸户口,就拥有了更多的方法。

在这里我们把之前说过的北京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全文推荐一下,把本市各区的各种情况都结合了。

其他亲属类的我也用一文来代替,北京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全文。基本把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融合在一起。

成都夫妻买房一方无资格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只办理具有购房资格那一方的产权,没有购房资格的另一方需要放弃产权。但是在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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