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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成都落户的问题
购房入户详解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电子版下载] [样表下载]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恭喜你,成都户口办理完毕。一共需要花费10元。
落户成都的条件
房屋面积≥90㎡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参加社保1年以上
成都买房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在成都办理买房落户,这些材料必不可少,一次备好,不跑冤枉路!
◆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所购房屋不足90㎡如何办理落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还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办理落户
在成都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么你还得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第一步: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第二步: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第三步: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四步: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落户
特别提醒
办理落户,这些事情必须注意: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否则不能办理。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未成年子女才能办理户口随迁,配偶、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同一套住房,权属发生了变更,在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即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入户之日起的一年内,若该套住房权属发生变更,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5、非家庭为单位内成员不能随迁,只能以家庭为单位内成员入户迁移户口。每一代人为一个家庭单位,即:爷爷奶奶为一个家庭、外公外婆为一个家庭、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已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
除购房落户外
成都目前还有以下8种方式入户
暂住落户
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2年连续社保
暂住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累计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
注:成都市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阶段为16㎡/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IC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纳税落户
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
纳税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投资落户
投资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以上
投资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经营落户
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
经营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落户
异地安置入户和回原籍入户
离(退)休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①离休人员异地安置入户: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②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入户: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
在成都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急需人员落户
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
经成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参加高考条件
⑴我小孩是外地重庆户口,目前在成都读初三,想继续在成都读完高中并在成都参加高考,户口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最好的办法是把你孩子的户口移到重庆。根据规定,户口落户的底二年就能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
⑵成都异地高考。
按现在教育部门的要求,必须够六年,而且得有证明,要不就得回原籍参加高考。
全国都一样,就是为了限制高考移民的。前年吧,去海南高考的较多,在就是山东省的去外省考。各地区教育部门查的都很严格。你的时间也够了,只要你现在所在地给你注册了初中和高中的学籍,你就可以是现在的地区参加中高考。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妹妹的户口转到成都。
⑶异地户口转入成都户口几年以上可参加成都市高考
一般的省(包括四川)都是户籍3年+学籍三年。如果你初中弄好户口,到时两个条件都会满足,对你在成都参加高考没有影响。
⑷在成都异地参加高考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在外省,在本地参加高考,一般都是要求考生在当地就读高中三年,父母在当地工作并购买了社保三年以上,每个地方政策可能有差异,注意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符合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即可。
⑸四川高考社会考生参加条件
只要是高中毕业证,以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放心去考吧。
⑹四川成都社会青年参加高考的条件有哪些呢需不需要高中毕业证高中结业证可以吗
没有学籍,那是没有高中文凭还是什么文凭都没有。如果说上过高中,可还内是没有毕容业,没有领取毕业证,也是可以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证书是有些大学录取要求的,也有些大学时直接交钱进去读的,参加高考需要相关的一些证件,你可以在有关的学校咨询
⑺在四川异地高考需要条件
“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⑻户口不在成都,但孩子在成都读高中,能在成都直接参加高考吗
不可以,高考要抄回户籍地参加考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的通知》中对2014年高考报名办法作了如下规定: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主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根据您来信反映的情况,按照现行规定,重庆籍考生若想在就读地成都参加高考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生父母在成都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考生具有成都就读中学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并符合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以上均为对2014年四川省高考报名相关规定的说明。
⑼在成都高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比如我没在学校读过小学初中高中什么的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在成都高考呢
参加不了,要是成人高考都需要高中毕业证,要是从小学开始一个毕业证都没有,就别想考了,找工作好好干活吧
⑽外地学生到成都上高中有什么要求和须知
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
(1)参加成都中考
参加成都中考,是入读成都公立、私立高中的最主要的途径,但参加成都中考有一定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请读完全文就知道了。
(2)参加自主招生
每年石室文庙(四中本部)、七中林荫(七中本部)、树德宁夏(九中本部)、师大附中、川大附中(12中)、成都铁中等学校设有自主招生考试,成都中心城区以外的初三学生,尤其是成都以外的外地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这也是外地生入读成都公立高中的最直接的途径,但参加的自主招生的大多数考生本身也是尖子生,这意味着竞争压力会更大。
考试科目一般是数学、英语和物理,题目难度一般会比成都中考要稍微难一点,更严峻的是2016年成都拥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基本都收紧了自主招生的名额,由以往的2个班缩减为1个班。另据家长透露,被录入的考生,一边会分入各校的重点班。
温馨提示:另外,成绩优秀的成都郊县生尽量去试着去参加自主招生,万一提前录取就可以不用参加中考了。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去参加绵阳或郊县重点中学的自主招生考试。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打算的学生,建议多去找找这些学校自主招生真题,对照当年分数线检测、提高自己实力。
(3)本校直升
该途径适用于有高中部能直升的成都中学学校的本校初中生,一般以成都私立学校为主,而且直升原则上不需要参加中考,减少了一些升学压力,但学校还是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考核谁具有资格直升,比如平时成绩、直升考试成绩等,所以成绩好的学生更容易得到学校的直升资格。有的学校也会要求已经获得直升的本校学生去参加中考,来提高本校的中考出口成绩。
(4)指标到校/签约
得到指标指标到校生和签约生资格的学生,虽不能免去参加成都中考,但却有被某所学校降分录取的福利(一般降10分)。
多数成都重点高中(比如四七九)一般都会分配指标到校生名额给成都多个地区的初中学校,只是名额不算多,所以成绩的要求普遍较高。还有个好处是如果中考成绩并未达到学校的要求,那么你依旧是根据中考成绩正常进行志愿填报。
锦江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规定):请您在5月法定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除申请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关于孩子就读高中,根据《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成招考委[2015]8号文件)规定: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正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成都市升学,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拓展资料:
树德中学:成都树德中学(成都市第九中学)是四川省成都市的一所知名中学。学校由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孙震创办于1929年,以“忠、勇、勤”为校箴,以“树德树人”为办学宗旨并因此而得名。新中国成立之后,学校由人民***接管并更名为成都市第九中学,1989年恢复树德中学校名。学校是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四川省首批省级重点中学、首批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校风示范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校、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重点中学、全国篮球高水平试点校。
石室中学:成都石室中学(成都市第四中学),也被称做“文翁石室”,是一所省一级范性公办高级完全中学。学校学风卓荦,人才辈出,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首批“校风示范校”、首批“艺术特色学校”、首批“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四川省第五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体育达标先进集体,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影响。
四川师大附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一所具有近60年办学历史的纯公办学校,简称“四川师大附中”或“川附”,是四川省首批重点中学。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川师附中成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为高、初中两部,占地130余亩。高中部坐落在风景优美的狮子山麓,紧邻书香四溢的四川师范大学,现有44个教学班,学生近25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多媒体室、语音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设施设备一流、功能齐全,有20余万册馆藏图书。
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设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作为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全国著名外语学校、全国外语学校联合会会员、全国外语特色学校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校,也是四川省创办最早、规模最大、质量最高2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另为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创办于1963年(原名成都四十八中),1993年开始招收外语班,1996年更名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2002年改为民办公助。
川大附中——成都十二中:川大附中(成都市第十二中学)作为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副县级公办完全中学,1908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2003年9月1日,成都二十九中并入。为了适应成都均衡教育发展需要,2006年6月27日,正式剥离成都市教育局,移交武侯区教育局管理。2008年5月4日,成都五十中并入。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坚持“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心理教育为基础”办学思想,树立“既对学生现在成长负责,更对未来发展负责办学理念,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效益显著。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川大附中成为“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列五中学——(双林):近百年来,学校名师荟萃,人才辈出。校友中有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谭绍文,现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周炳琨,前四川省副省长李筱亭,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中国男演员、歌手李易峰。几十年来,学校为清华、北大等全国一流大学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
西南交大附中:西南交大附中是直属西南交大的全日制完全中学,是一所有60年历史的四川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学校现有31个教学班,在校生1700人余人,教职工105人,专职教师92人,其中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37人,学科带头人4名,获市、区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11名,硕士毕业及在读硕士生6名,本科以上学历占84.1%。教师中有8人次获国家级表彰,223人次获省、地、市级表彰。
资料链接:
成都市十佳中学_网络
小孩成都落户后医保
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7〕6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一)年满19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有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商、灵活就业的人员。
(二)没有成都市户籍的、父母双方均无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
第三条原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无用人单位、未从事个体经商或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3倍以下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予保留。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计缴费年限。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计算公式为:上一年成都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政府补助金额,计算单位精确到元。
第五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生婴儿满月后30日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按时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
第六条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参保资助的少年儿童还须分别由民政、计生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提供审核确认并鉴章的基础信息。
第七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初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3倍以下的60周岁以上人员,还须提供由社区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确认并鉴章的家庭收入证明。
第八条《试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居民(非少年儿童)低保对象和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由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分别提供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并鉴章。
第九条参保居民(非少年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计算公式为:
三级医疗机构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自费项目和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50%。
二级医疗机构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自费项目和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55%。
一级医疗机构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自费项目和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60%。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自费项目和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65%。
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不超过成都市上一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是指一张出院证明所证明的从入院到出院期间连续不间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十条参保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门诊的病种范围、管理办法、结算方式,参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参保少年儿童特殊疾病门诊的病种范围再增加血友病,患苯丙胴尿症的参保少年儿童每年定额补偿1500元。
第十一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取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均视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暂按现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原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参保城镇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未开通前,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0日内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第十四条参保中小学生、婴幼儿市外转诊、异地急(抢)救和非少年儿童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暂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参保城镇居民因异地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急(抢)救等发生的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市内60日内、市外90日内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二)费用清单;
(三)复式处方;
(四)出院证明书;
(五)社会保险卡(医疗证);
(六)外伤病人还须提供经医疗机构医保部门鉴章的病历首页复印件。
超过结算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医保经办机构不受理结算。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待遇有效期为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待遇有效期为参保次日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第十七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实行市级统筹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暂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按《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行办法》施行后,新参保的居民(非少年儿童)不得按《暂行办法》的规定缴费;已按《暂行办法》参保的居民(非少年儿童),可自愿改按《试行办法》的规定缴费,也可继续按《暂行办法》的规定缴费,但改按《试行办法》缴费的不得再改为按《暂行办法》的规定缴费。
第十九条《试行办法》所称的“以上”或“以下”,除有明确注明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册、信息录入方式与管理办法等,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与《试行办法》同时施行。各区(市)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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