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不满90平米住房怎么入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一、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和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买房多少平米可以落户
大于90平米就可以落户。
成都落户的条件有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成都购房落户新政策
随着新政不断出台,伴随着幼升小日期一天天临近,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了解,大家讨论的最多的是买房和户口问题,关于购房落户,这不仅牵扯到是否能享受到当地的政策福利,还与孩子的上学问题密切挂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成都落户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在成都,买房如何落户?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_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如果所购房屋不足90_该如何办理落户呢?
凡是面积在90平米以下,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
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
落户往往都和房产有一定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方面的相关问题。
成都落户的政策:
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