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毕业生入户条件有哪些

入户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成都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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