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落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5、无房证明
6、集体户户口的主页及空白页
7、入户申请表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落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成都市要求申请人在成都市内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租赁房产或者住宅物业管理处出具的租赁证明等;
2、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申请人应当具有在成都市合法稳定的工作,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工商户、自营人员等;
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申请人应当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保证基本生活需求;
4、具有合法稳定的学业。申请人应当具有在成都市合法稳定的学业,可以是在成都市内的高校、中小学等;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等。
成都落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原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落户证明或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的社保卡、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的纳税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的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以上是常规情况下需要准备的资料,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准备好所有资料后,前往成都市户籍管理所进行落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一千零九十六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成都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申请。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迁户口很多人都是很熟悉的,户口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任何地区迁户口对于材料的要求同样是严格的,在成都的朋友,要想迁户口,必须了解成都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有的材料并且材料齐全,户籍管理部门才会受理。但是大家到底该准备好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本文就告诉大家齐全的材料。
一、成都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迁户流程
要到物业开个入住证明,还要拿到金泉派出所找个警官盖章;
拿着购房合同到西岭售楼部打印个摘要;
填张表(一式两份,我的是在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领的);
拿上1、2、3的东西和要迁入的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领户口本(申请人为成都市户口的)、准迁证(原来户口在外地的,拿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出,我家的除了申请人之外其它的户口都在外地,不知其它人也都是成都户口的如何处理);
拿着已有的材料再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当时就可以办好入户,同时可以照身份证;
照身份证的一个月左右到金泉派出所拿身份证。
三、哪些人可以将户口迁入成都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5、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这也是所有的户口迁移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材料齐全,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办理迁户口的事宜。缺少任何一项材料的,都是不可以办理户口的迁移的,这是户口管理的需要和要求,确保户口管理规范,也防止不符合规定的迁户口行为存在。
成都学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书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