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落户问题

购房入户的前置条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局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如果你是2014年6月1日以后买的房子,那么你想通过购房入户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

1、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2、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可以间断缴纳,累计满一年即可。)

满足了这2个条件,你不仅可以申请自己在成都入户,同时也可以申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入户。

高能雷区1

申请人只能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与其共同入户。

如果想以一套91平米的房子购房入户:

如果房屋属于一个人所有,可以直接申请本人入户,同时可申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入户。

如果房屋有其他共有人(房屋共有人必须是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才可以申请本人和其他共有人同时随迁入户;如果房屋共有人不是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则双方都不能申请购房入户。

避免雷区方案

很多情侣在成都买了一套九十几平的房子,最好在办理婚姻登记后,二人以夫妻身份共同申请入户。

高能雷区2

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我的闺蜜小丽碰到的就是这种雷区,去年3月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套98平米的房子,她老公的户口就先迁过来了,当初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迁。半年后她想以购房入户的方式入户,已经不能再办理了!!

就像上一条提到的,尽管98平米的房子房本上有她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已经有1人办理了购房入户,她就失去了购房入户的资格。

避免雷区方案

如果是小两口在成都买了一套90平米以上的房子,想办理购房入户,请两人同时办理入户。比如老公为购房入户的申请人,老婆以随迁身份一同办理。

如果错过了共同入户的机会,就需要选择居住期满入户、人才引进、投靠等方式落户了。

高能雷区3

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投靠。

这又是一个高能的雷区!可能有人会说,不能以购房入户,结了婚以投靠身份总可以转过来吧!但是这个也是有门槛的,如果夫妻任一方是以购房落户,那么另一方想以婚姻关系入户的话,需要先落户一方入户5年后。

所以上文的小丽,错过了以随迁身份和老公一起落户的机会,想以投靠的方式入户,就只能等到她老公入户5年以后。

PS:选择以投靠方式入户的配偶,必须为无职业人员。所以,悲伤的小丽如果选择在5年后投靠入户,除准备其他基本资料外,还需准备一份无职业证明。

解决方案

如果你像小丽一样,有一套住房,但不能以购房入户的标准入户,不想等到5年后投靠入户,还可以选择居住期满入户、和人才入户等其他常用入户方式。

如果小丽已经连续缴纳2年社保,有累计满2年的居住证时间,即可选择居住期满入户。

如果小丽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成都有稳定工作,可选择人才入户。

高能雷区4

同一套住房,权属发生了变更,在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即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入户之日起的一年内,若该套住房权属发生变更,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这句话同样很重要!特别是购买二手房又想短期内办理购房入户的各位一定要格外注意。

简单举个例子:如果一套住房在2015年6月1号由A业主购买,并于6月办理了购房入户,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在同年8月份将房子卖给了B业主,那么B业主在2016年6月前是不能够办理购房入户的。

还有一种更极品的深坑:房主A已经在2010年6月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拖了5年才入户成都,在2015年6月1日才办理入户。如果业主A在2015年8月把房子卖给业主B,业主B同样需等到2016年6月1日以后才能入户。

很多外地家长想通过买二手房入户从而让孩子上学,这一条请谨记!不然房子买了,孩子上学前办不到户口,就得不偿失了。

避免雷区方案

想购买二手房入户的亲们一定要注意查询卖方的购房入户信息!!不仅仅是看房产证的时间,一定要查看卖方的户口本,确定他的入户时间。

购房入户的高能雷区梳理完了,如果你完满get,符合购房入户的条件,那就准备好以下材料,办理购房入户吧!

·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大全·

1、房屋所有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重点注意:在入户前1个月内,应前往房管局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账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重点注意:如果你缴纳的是省级社保,还需要提供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购房入户啦。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细则

推荐阅读:》》》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四、提高人才医疗待遇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五、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

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六、激励产业人才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补贴。

七、发放人才绿卡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八、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其最高100万元补贴。

九、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一、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作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二、设立“蓉漂人才日”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招聘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

1、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

2、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3、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

其中学历人才入户又分三种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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