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介绍

在成都市现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并为其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或四川省社会保险2年以上。(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现单位推荐。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2)女性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等级;(3)男性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等级。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来蓉技能人才是指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成都某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的人员。包括(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3)男性年龄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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