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房子可以落户吗

成都市一座很繁华的城市,经济发展也很快,导致很多人选择在成都成家立业,那么在成都有房子可以落户吗?

可以落户。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9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

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哪些房子是不能落户的1、商业用地的房子:购房者需要注意商业公寓不能入户,也就是业主的子女不能拥有楼盘所在地的户口,那么就失去了入读该地段学校的资格。商业公寓其实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了住房,但是房屋的性质还是商业的。只能作为办公场所注册备案,但不能迁入户口。一般情况下售价要较同地段的住宅楼盘低。

2、原房主户口未迁出的二手房: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二手房交易中最常见,买家付钱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来的户主没有把户口迁出去,这个时候买家就不能落户了。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一定要等原户主迁出户口后再付全部的钱,而且要提前商量好违约的赔偿,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3、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得不到公证的,也不能落户。不过住户是可以持有所有权证明材料签订赠与协议的,之后将房子实际交付,等到办理过户障碍消除的时候,直接安户到你的名下。

4、违建房屋:违规建造的房屋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因此也就无法落户了。不过有些购房者就是为了贪图便宜,敢冒风险买了这种房屋,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钱房两失。

5、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是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落户。同时小产权还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遇到拆迁等情况的话,往往住户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6、查封房:售房者所卖的房子如果是因其他债务纠纷、所有权有争议涉及民事诉讼或刑事案件等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买这类房屋也是无法过户的。

7、抵押房:有贷款的房屋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记录,卖房人需要到银行办理解抵押手续之后,才可以过户。在实际交易中,有些卖房人需要借用买房人的首付款去办理解抵押手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买房人要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如果买房人将首付款私下给了卖房人,但是卖房人没有把钱用于解抵押,将会给买房人造成资金损失。

在成都买房后如何落户

法律分析: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二手房政策有哪些

成都二手房政策主要是在购房条件和转让方面的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关于成都二手房的其他规定。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都买房落户条件

成都买房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购房者为非成都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高新开发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

2、或在成都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成都市区户籍。

3、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6、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7、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8、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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