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成都怎么续签Q2家属签证
以下是你需要的信息。
一、办事的条件:
持Q2签证来华短期探望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被探望人员出具的证明函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探望本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下次来中国建议你办理Q1签证,这样来到中国就可以办理1年的居留许可。
外国人的孩子上成都户口
法律主观: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婴儿是在外国出生的,婴儿可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婴儿出生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得再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办理流程由派出所直接受理。申报材料:1.正常出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提供中国公民父或母户口簿)。2.非婚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母亲户口簿、邻居出具的书面证言。3.收养弃婴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收养登记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有《出生医学证明书》的)、收养人户口簿。4.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申报户口的,提供在外国出生子女的出生证和复印件、父母及子女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外事部门签发的《在国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通知单》、抚养人户口簿。5.夫妻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申报户口,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家属区集体户口簿或现役军人父母的户口簿。
外国人在成都如何买住宅
一、境外人士在成都购房需提供哪些证明?
1、有效境外人士的身份证明;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需要注意的是,境外人士在购房时提供的身份证明尽量是长期有效的,否则有可能给日后产权证的办理带来麻烦。
2、提供相应的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3、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处于对国家安全及军事安全的考虑,境外人士在我国境内购房,需取得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或在国家安全部门进行备案。在成都购房的境外人士需在国家安全部门填制《购房备案审批表》。
二、必须取一个中文名才能办理房屋登记
境外人士在成都买房,必须使用中文名,音译的中文名或者另外起的一个中文名,且此中文名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证明此名是本人。
三、境外人士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2010年住建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规定,境外个人在我国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房屋。所以,境外人士在成都购房时,需提供该境外个人名下在我国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四、境外人士在成都购房可办理按揭贷款
满足条件的境外人士除了在成都可购房外,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且办理贷款的条件和大陆人无异,只需要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即可。
五、在公证机关办理相应公证
境外人士在成都购房时提供的部分材料包括承诺、声明、委托书、同意书、中文名字,以及买卖商品住房签订的合同,都需要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后方认为有效,所提供的公证材料如果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