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申请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有哪些

政策规定:《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源水平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都市引进和培育急需技能人才实施办法》:(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二)单位签署意见。签署《成都市技能型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工作单位意见栏意见,留下单位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3)材料的准备。除单位签署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必须准备: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留存。(4)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拟入户人员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果拟入户人员完全符合入户成都的条件,工作人员将向成都市公安局出具《成都市技能型人才联系函》。(理入户手续。拟入户人员持《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到现单位所在地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成都户口有哪些新政策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岁瞎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颂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乎樱空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