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多久可以买房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成都人才购房落户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2、激励产业人才: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3、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买房落户
先说说买房的政策,成都市实施限购,一般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户籍满足条件,在新都购房,要求户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且户籍在大成都已经满24个月(例如,从都江堰市的户籍本身不满足新都的购房条件,但是将户籍从都江堰市迁移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迁移过来之后,都江堰市的户籍时间是可以累计的,如果一个人本身是都江堰市的户籍,那么迁过来之后就不需要再等24个月,而是可以直接在新都区购房)。
第二种情况是工作单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当然在大成都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工作、以及缴纳的社保也是可以累计的,例如一个人之前在彭州市注册的单位工作,单位也有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社保,那么后期更换工作到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在彭州市的工作和缴纳社保时间也是可以累计的,成都市范围工作缴满满24个月社保,可以直接在当前工作的限购区域购房。
第三种情况就是户籍和社保相结合购房,户籍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只要户籍在这些即可,不考核时长),并且工作单位也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了12个月的社保,那么也是可以在新都区购房的。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在今年9月(2020年9月)成都市政府有颁布政策,要求出售不满5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卖家现在在卖一套二手房,需要看卖家买到这套房子有没有满5年,没有满5年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增值税是针对卖家收取,但一般卖家会把这笔费用加到房价中,从而转嫁到买家的头上。如果卖家的房子已经满了5年,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来说说落户,落户有很多种条件,例如积分落户(2020年有颁布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还版主)、学历落户、投靠落户、投资落户等,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看是否符合落户政策。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以外的,在成都市有住房的,户口直接落到住房处;没有住房的,看配偶、亲属在成都市是否有住房,有住房的,落到配偶、亲属的住房处;配偶、亲属在成都也没有住房的,则可以选择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后期自己有住房在迁移到自己的住房处。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内(大成都范围以内)的独立户口,那么是无法落户到集体户口的,只能落户自己、配偶、亲属的住房处,如果没有住房,则无法迁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