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窗口电话

成都市社保局业务电话汇总信息

个体参保缴费类:87706652、87706653、87706656、87706657、87706676、87706707、87706675。

单位参保缴费类:87706658、87706681、87706682、87706683、87706685、87706673、87706872、87706659、87706894、87706910。

退休人员管理类(退休费发放、银行账户变更、丧葬费抚恤金发放):87706710、87706714、87706687、87706689。

退休办理类:87706703、87706705、87706762。

机关事业社保类:87706753、87706756、87706537、87706878。

社保转移接续:87706695、87706700。

工龄认定类:87706696、87706686。

社保稽核类:87706791、87706719、87706650、8770687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类:87706491、87706736。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市社保咨询电话

成都市社保咨询电话:028-12333,028-61888166。

机构名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机构:成都市劳动保障大厦(市就业局、市社保局等局属单位办公地址)。

地址:二环路北一段4号。

值班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为:

1、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制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

2、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办)负责起草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拟订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的汇总、分析。

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负责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市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电话

成都人才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组织关系转出有下列6种情况: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志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考取硕士或博士的同志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录取学校的党组织。

3、在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同志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

4、有临时工作单位的同志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或临时住地的街道党组织,或家庭所在地党组织。

5、未落实单位也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同志,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家庭所在地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6、办理出国留学的同志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家庭所在地党组织。

如果你的档案在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话,说明你是第三种情况,党组织关系也应该转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因为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所以你的介绍信抬头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直接去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就可以接收了。至于电话的话,你可以打114查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问问就可以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社保局电话

成都社保局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28)12333。

成都社保局具体职能如下,涉及上述职能问题可以进行问询。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市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并组织落实;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监督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并指导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我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查)办相关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创业就业促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等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拟订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随军随调家属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